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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调节中最常见的三种误区

时间:2013-04-15 09:3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作为一种心理疾病,强迫症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遥远,却少有人对强迫症有比较科学的认识,因此在强迫症调节上也走了很多的弯路,给当事人自己及其家属带来了物质与精神上的不必要的痛苦与损失,因此,帮助当事人了解强迫症调节中的一些误区是非常有必要的,其中以下列三个方面的误区最为常见:
 
     1、药物真正论   在得知自己出现强迫症状时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医生在真正时间想到的都会是“药物调节”,这也是我们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但却忽略了最致命的一点:心理疾病有别于生理疾病,心理疾病的发生与生理疾病是完全不同的,其致病因素并不在于生理方面,更多的在于成长过程中所累积的负性生活事件与应对方式,所以,多度依赖药物调节心理疾病的做法不仅无益于心理问题的解决,还有可能将原本简单的心理问题变得复杂化,甚至还有可能引发各种药物的副作用,给身心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2、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强迫症大致可以分为强迫观念与强迫行为两大类,但它们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很多时候这两大类症状是同时并存的,由于内在的心理活动难以通过客观的尺度来加以评估,所以在我们在评估强迫症的康复状况时总是习惯将强迫行为作为衡量尺度和标准,因此也就陷入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境中,这些表面症状的消除通过药物作用可以有立杆见影的效果,但事实上是强迫症状痊愈了吗?真正不是,症状的反复是会经常发生,所以有人会将强迫症称为“精神癌症”,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引发强迫症的根本性原因,也难以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3、调节是心理医生的事   作为当事人在寻求心理帮助的初期有这样的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源于对心理咨询的误解。在寻求心理咨询与调节的过程中,一些求助者习惯性地将心理医生视为“救世主”,认为只要与心理医生做一番畅通后就可以做得到“药到病除”,事实上没有哪个心理医生能做到,你看到的可能只是当下的表层效果,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深挖细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而且还需要当事人自己付出意志努力,积极配合,因此,强迫症调节绝非是心理医生个人的事,更多的应该是求助者自身的事,心理医生只是求助者自我成长与疗愈过程中的引领者和陪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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