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强迫症的调节方法已经多达上百种,若要起到预期的调节效果,关键还是要做到“对症下药”,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对症下药”呢?
神光心理咨询中心专家小组通过研究发现,强迫症症状的发生与其内在的人格特质是不无关系的,如过分谨小甚微、墨守成规、缺乏自信、优柔寡断、过于追求完美,常伴有严重的不安全等,这些人格特质多形成于个体早期的生活经验,尤其是早年的家庭环境与家庭教养方式,古人云“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些人格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对于强迫症人而言,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具备一定的人格基础,在与后天的环境互动中逐渐发展成为强迫症状,所以,一旦被诊断为强迫症,部分人可能就陷入了观念与行为上的误区中,如有的人会认为自己没法办法再去改变,或者没有能力再去改变,事实真的如此吗?
其实不然,这其实是我们把自己陷入了自我设限的误区之中,强迫症的确很难改,而且是越改变越痛苦,也就是说在强迫症调节的过程中,承受痛苦是必然的,接受痛苦也是必须的,但它是如何发生又是如何消退却是对我们的心智水平的考量。从旁观者的眼光来看,焦虑情绪的发生是生活中谁都能难以回避的现象,只要自己不去过度关注,最终它也会自然而然的消退,它与强迫行为之间其实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这种必然的固化的近乎条件反射的连接其实都是强迫症通过某些不当的应对方式建立以来的,所以,要若从根本上杜绝强迫行为的发生,就必须通过意志行为来改变这种心理习惯,这也是强迫症调节中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