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强迫症亦为神经官能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强迫症。强迫症一般会被区分为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两大类,这两大类可以再作出区分,总共有六大类:强迫思维、强迫情绪、强迫意向、强迫洗涤、强迫检查、对抗性或控制性强迫行为。下面就这六大类具体谈论精神强迫症的症状表现。
1.强迫思维:患者的强迫思维主要表现为对大自然的规律、常见事物进行探究,试图寻找的答案、怀疑自己做过的事和说过的话是否正确、总是将两个毫无关系的词语或东西联系不由自主到一起、对过去的事情进行无休止的回忆等,这些强迫思维,患者都是认为没有必要的或者毫无意义的,但又无法进行自我控制。
2.强迫情绪:患者对某件事物的喜恶或担心总是控制不住的流露出来,比如走在路上会担心树倒下来砸到自己,患者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合理的,但自己无法控制。
3.强迫意向:患者不停告诉自己一定要去做某件事,但患者从未去做过。
4.强迫洗涤:反复洗手,拖地,洗衣服等,在常人看来是得了怪异的洁癖,但患者并不是因为过于爱干净,而是如果不反复进行洗涤就会陷入焦虑状态。
5.强迫检查:常见的为反复检查门锁、电视、窗户、煤气罩等,患者知道自己刚刚已经检查过了,但还是怀疑自己可能没有关闭,必须再去检查一遍以缓解焦虑情绪。
6.对抗性或控制性强迫行为:原先的强迫行为已经不足够消除焦虑感,患者会逐渐增加其他的强迫行为,形成一套复杂的、有固定顺序格式的强迫动作组合,也叫强迫仪式行为。比如某患者的穿衣强迫行为,他每天早上起床穿衣时必须先从某件衣服开始穿,然后再其它衣服,哪一件衣服先穿,哪件衣服后穿都是规定好的,如果顺序被打乱则必须都脱掉,重新再穿一遍,这就是典型的精神强迫症的强迫仪式行为,此时患者的精神强迫症已经非常严重了,必须尽快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