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心理咨询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强迫症人一旦被确诊为“强迫症”就会不自觉地为自己贴上“病人”的标签,并将自己与正常人区别对待,由此过上了“病人”的生活。
这样的做法是可取的方式吗?其实不然,如果说要深究的话,这可能与我们头脑里的一些错误的观念有关,在我们长期形成的固化的思维中,“病人”是需要相似特殊待遇的,在生理疾病的范畴里,也是完全适用的,毕竟生理机能受损会影响到正常的机体活动,但对于像“强迫症”这样的心理机能受损的情况,是否就一定要接受特殊护理呢?
我们的答案不尽其然,因为心理机能受损影响到的更多的是社会功能的适应,哪怕是心智都很健全的人,在社会功能的上都不可能做到完全适应,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适应障碍问题,但也为我们的个人成才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同样,对于强迫症人也是如此,只要能接纳自己症状的存在,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去主动提升和发展自己的社会动能,也同样可以获得成长与发展,所以,那种为自己贴标签的做法并不是可取的,而且有百害而无一利,只会限制个人的成长,还有加剧负面情绪的发生。
所以,普通人的生活里强迫症人并不要遥远,关键是你是否愿意,是否愿意抛开症状,回到正常人的生活轨道上去!